2013年3月2日 星期六

租給外國人 請公司作保或找連帶保證人 租金多2~4成抵風險


外籍人士常被視為可負擔高租金的房客族群,但部分外籍租客因語言隔閡、租期過短、身分與習慣等問題,被房東列為「拒絕往來戶」。專家建議,房東訂約時,可要求提高押金及加註連帶保證人,增加保障。
隻身尋找租屋處的外籍人士,可能支付較高的租金與押金,但也潛藏風險。(圖/范厚民攝)
實務上常見的外籍租客,以外商公司職員和留學生居多,其租屋管道多半為特定房仲、學校住宿管理單位或委託本地親友代為承租。不論面對何種房客,多數房東最擔心的,莫過於積欠房租和破壞屋況等行為。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,特定房仲和學校單位所媒合的外籍承租方,因身分背景明確,由公司或校方名義代為承租,相對具保障,較受房東歡迎。

專營外籍人士租賃的特定房仲,在撮合房東與租客訂約後,常持續扮演溝通與問題協調的橋樑,對雙方都較具保障。亞細亞不動產店長簡吉田表示,為了降低日後爭議的發生,房仲對外籍租客的篩選十分嚴謹,對象多半以外商企業主管或國外使節為主,並盡量要求以公司名義立約。部分僅能以個人名義承租的外籍租客,其房東也可獲得高於一般行情2~4成的租金收入,作為風險報酬。
信義房屋客法部協理劉韋德建議,房東在立約前,可要求外籍承租方出示相關居留證或護照,作為身分證明,另可要求加註所屬企業、學校或本地親友為連帶保證人。並可將押金提高至3個月,其中針對短期租賃者,可採事前一次收租方式,降低欠租風險,最後再將契約至法院公證,以提高保障。
此外,徐佳馨指出,許多短期居留的外籍人士為了方便承租,多半會應房東要求,改委託本地親友代為承租或擔任連帶保證人,換句話說,連帶保證人也將承擔承租人日後所有風險,應特別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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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要求租客出示居留證或護照 作為身分證明
2.提高押金 以便日後損壞賠償
3.針對短期租賃改採事前一次收租方式 降低欠租風險
4.要求加註連帶保證人 方便租金、損壞賠償追討
5.要求立約方為所屬企業或學校 以便日後爭議追訴
6.將契約至法院公證 強化契約執行力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◎請所屬企業代為承租
◎尋求校方配合的租屋處
◎請本國親友代為承租
◎委託特定房仲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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