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

別當冤大頭/隱瞞房屋漏水資訊 屋主自己負責


記者蔡佩蓉/採訪報導
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?屋齡30年左右的房屋,佔中古市場成交主力,買中古屋衍伸出來的糾紛,以房屋漏水比重非常高。如果眾買到漏水屋,到底該向誰求償?專家指出,購屋後才發現漏水,民眾可依《民法》354條,瑕疵擔保請求減少價金或解約。
不管屋主有沒有刻意隱瞞漏水事實,一旦簽約成交,大多漏水糾紛可向屋主求償減少價金及修繕價金,嚴重可解約,但大多法院判則是以減少價金居多,此民眾購屋前一定要多觀察房屋有沒有漏水。
買到漏水屋可向屋主及仲介求償。(圖/蔡佩蓉)
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表示,例如可觀察天花板梁柱、垂直角度有沒有水漬、窗戶邊緣有沒有滲水痕跡、牆面油漆有沒有剝落,尤其是陽台、廚房等外推處最容易漏水,需要特別留意。
還有一種漏水障眼法,就是房屋裝潢漂亮,短時間看屋時,難以觀察有沒有漏水,其實從牆壁外面也略可觀察端倪,包括陽台牆面是否過於潮濕、外牆是不是有些地方有色差等。
東森房屋法務部經理周秉瀛表示,民眾看屋時要留意是否「不動產現況說明書」有否勾選「漏水」,如果屋主知情卻無告知,就是違約。一般來說,漏水屋屬於房屋瑕疵,可依《民法》354條減少價金或解約。
針對仲介則可依據《民法》567條,居間人不履行調查義務進而求償。現在坊間仲介如永慶房屋、信義房屋、中信房屋、太平洋房屋都有針對房屋漏水做保固,但各家負擔修繕金額及修繕範圍不盡相同,簽約前民眾要特別留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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