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賢-不動產知識交流
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
房屋稅
按房屋的現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而得。每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,為期一個月,為繳交房屋稅的期間,稅率分為三種:
1.住家用:按房屋現值課徵稅1.2%。
2.營業用:按房屋現值課徵稅3%。
3.非住家非營業用:按房屋現值課徵稅2%。如醫院、診所、自由職業事務所、人民團體、補習班皆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。
房屋稅一年徵收一次,期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起至當年的6月30日為止,買賣房屋時,一般會以交屋日為分界點,由買賣雙方按持有房屋期間的比例分擔。交屋日前稅費由賣方負責,交屋日之後的則由買方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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