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

辦理房貸有很大的學問


【文/蘇儀】購屋時通常都會向銀行辦理房貸,接洽房貸有很大的學問,如何才能「摸對門路」,成為有意購屋者必修的功課。

劉姓女子透過房仲介紹,看中黃姓男子所有的台北市博愛路一棟三層樓中古透天厝(四樓有加蓋),當時有民間的都更公司正在探詢附近各地主的意願,進行都更整合,這棟房子的斜對面又有建商在興建地上三十一層的「揚昇君臨」豪宅建案,劉女認為有都更題材,加上豪宅比價效應,購屋後再轉手應該有利可圖,於是在九十九年十月間以二億二五八○萬元向黃購屋,先付給黃一五○○萬元,並約定如果銀行核貸額度不足支付最後一期尾款二億元時,其差額應於完稅前一次給黃。
向銀行貸款被拒
因黃姓前屋主曾以這棟房地向高雄銀行貸款二億元,劉女認為,前屋主可以貸到二億元,她應該可以比照辦理,但她向台北一家銀行接洽貸款二億元時卻被拒絕,讓她後來付不出尾款,先前支付給黃的一五○○萬元被黃沒收。

劉女認為她被房仲騙了,不但已繳款項被黃沒收,都更整合部分也因地主意願不高而作罷,害她都更美夢破碎,於是告上法院,要求房仲賠償。

法院傳訊銀行的趙姓經理作證,他說劉女的買賣契約總價二億八五○○萬元,向銀行申貸二億元,銀行委請一家不動產鑑價公司鑑價為一億三二四九萬元,這金額無法核貸二億元,後來以房子有都更題材為由,重新估價為二億八二六五萬元,但總行認為目前都更尚未成立,如果依照都更的價格估價不合市場機制。
辦理房貸有很大的學問今日想向銀行借錢,並不是件簡單的事。
房價一年差三倍
而且,銀行曾於九十八年八月做另外一筆博愛路的房屋貸款,該屋土地與劉女購買的土地只相差四坪,當時買賣總價是九三三八萬元,總行認為僅相差一年,但購屋行情卻差了三倍,不成比例,就駁回貸款申請。

台北地方法院指出,銀行核准貸款數額係與個人信用、資力、所提供之擔保品及貸款時之市場行情、承貸銀行之個別差異等有密切相關,黃姓前屋主雖曾以這棟房子向高雄銀行貸款二億元,但並不表示劉女也一樣可以向台北的銀行獲得貸款二億元。

法院認為,劉女親自參與洽辦貸款事,而銀行於評估房地當時之鑑價、客觀條件及劉女個人信用、資力後,核准貸款之數額未達二億元,這是銀行的決定,與房仲無涉,房仲人員也沒有向劉女「保証」一定可以貸款二億元。判決劉女敗訴。

本案有意思的地方在於,劉女是以二億二五八○萬元向黃購買,但是向銀行申貸時,買賣契約總價卻提高為二億八五○○萬,多了近六○○○萬,顯示申貸時要用假的總價來騙銀行的傳聞竟是真的,而且不動產鑑價公司的估價也有很大的學問,要向銀行借錢並不是件簡單的事。
本文摘自11月5日出刊之《住展雜誌》373期Know-How,同期內容除本文外,並有「談不動產稅制改革」、「景氣差還該買房?」、「縮小貧富差距的真方法」、、「房產投資術」、「台灣房市將往哪走?」等,更多內容請參閱《住展雜誌》,並尊重智慧財產權,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:住展雜誌,更多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 http://www.myhousing.com.tw 謝謝!


宜蘭好山好水 支撐農地農舍買氣不墜


記者林信男/台北報導

極具觀光吸引力的宜蘭,今(101)年第4季的房市交易量較去年下降逾30%,東森房屋宜蘭文化加盟店店東李紹琦說,奢侈稅和實價登錄讓房市受到不小衝擊,不過許多外來客看上宜蘭的好山好水,讓農舍與農地熱銷不墜;友善的房價,也吸引不少自住客購買公寓及電梯華廈。
宜蘭好山好水,除了外來客青睞,在地人也常見在自家農地上蓋「農舍」。(圖/好房資料中心)


李紹琦表示,往年第4季都是房市買氣很旺的時機,但與去年同期相比,宜蘭今年的房市交易量下降達30%以上,顯然是受到奢侈稅和實價登錄影響。另外,雪山隧道通車後,房子越蓋越多,價格開始炒高,雖有不少外地客購買,但本地客源卻對房價望之卻步,流失了三成。舉例來說,宜蘭文化中心一帶的電梯華廈,一坪原本約10萬左右,現在已漲到13萬。

農舍和農地是宜蘭的熱銷產品,在雪隧通車前就很受外地客歡迎,通車後的價格更是居高不下。李紹琦指出,農舍及農地的價格從1,500萬到3,000多萬不等,賣得最好的多半落在1,500至2,000萬的範圍內。

李紹琦分析,農舍農地的購買者以外地客比例最高,達70%以上,「宜蘭離台北車程約50分鐘左右,很多在台北上班的人,會在宜蘭買間農舍,週休二日就來度假。」也有部分買家先買農地,打算退休後再蓋農舍,享受退休人生。

除農舍農地外,每坪7到9萬,總價200至300萬左右的公寓,以及總價300到400萬的電梯華廈,也吸引不少在台北工作的本地自住客購買。李紹琦表示,台北和新北的房價較高,資金有限的上班族會選擇買宜蘭的房子,無論搭火車、客運或自己開車上班,都挺方便。

宜蘭向來予人好山、好水、好風景的印象,包括烏石港衝浪、礁溪溫泉、蘇澳冷泉、頭城大溪漁港、南方澳漁港等知名景點,以及著名的冬山河童玩節和今年在羅東舉辦的金馬獎,都為宜蘭培植出豐厚的觀光實力。但李紹琦認為,觀光的實質效益有限,來觀光不等於來買房,還是要靠大型建設刺激房市。

他說,宜蘭運動公園旁正在興建的宜蘭科學園區,以及宜蘭市校舍路上的陽明醫學中心,都是未來可能帶動就業機會和置產熱潮的建設,但近兩、三年內,都還不一定會完工。

對於明年宜蘭房市的發展,李紹琦雖不致看壞,但也強調,大環境不好使得萬物齊漲,唯獨薪資不漲。有意願買房子的人很多,只是礙於收入有限,仍無力購買。只能期待政府拚出有感經濟,降低人民稅賦,才可能解決房市低迷不振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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礁溪拚觀光 籌設特色夜市


記者羅建旺/宜蘭報導
溫泉觀光重鎮的礁溪也要籌設夜市,讓遊客「越夜越好玩」,但鄉長林錫忠昨天說,要特色不要垃圾,有知名小吃,也要有文化體驗,已透過公聽會廣徵意見,讓夜市更完善。
許多遊客反映,到宜蘭大多夜宿礁溪,除泡湯外,晚間可玩的地方少,夜市是台灣特色景點,希望礁溪也有,讓遊程更豐富。(圖/好房資料中心)
「住礁溪,晚上何處去?」雪山隧道通車,礁溪鄉溫泉區觀光人數飆高,但許多遊客反映,到宜蘭大多夜宿礁溪,除泡湯外,晚間可玩的地方少,夜市是台灣特色景點,希望礁溪也有,讓遊程更豐富。
礁溪鄉公所評估認為,礁溪主要客源來自外縣市、國外,若設夜市,確可豐富夜生活,促進地方觀光與經濟發展,初步提出3個設置夜市的參考地點,包括公園路路段、臻信福超市旁空地、仁愛路路段。
鄉公所透過公聽會,廣徵意見,有民眾認為,礁溪火車站延伸到中山路的路段,有商家聚集,有夜市雛形,附近有車站、地景、水景、立體停車場,善加整合,觀光夜市即成形;有人認為可發展廟口夜市,協天廟香客多,可以協天廟為中心,延伸到德陽宮,成為觀光夜市街。
有飯店業者建議,國際觀光客非常喜愛台灣的夜市文化,但夜市的環境清潔與衛生要加強。鄉公所認同,新設觀光夜市,應考慮攤位設計,搭配街道景觀,有悠閒氣氛,要特色,不要垃圾,改變傳統夜市給人骯髒混亂的印象。
內容部分,林錫忠說,希望網羅全台人氣高的知名小吃設攤,滿足遊客需求,商品也要有在地特色,除美食外,可以規畫特色農產品或工藝品、藝文演出。
林錫忠說,設置夜市的參考地點各有優點與特色,但都是交通繁忙地區,要克服車潮疏導、停車空間,還有人潮動線等問題,會再辦公聽會,讓更多人了解與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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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澳運動公園 開張了


記者簡榮輝/宜蘭報導
蘇澳鎮立運動公園昨天啟用,鎮公所舉辦5項運動賽事,讓直排輪場、慢速壘球場、網球場、籃球場與游泳池同時亮相,許多球員看到與過去髒亂截然不同的運動場,都開心地在球場揮灑汗水。
宜蘭蘇澳鎮運動公園啟用,球員們開心地在球場馳騁。 (圖/簡榮輝攝)
位於蘇澳聖愛路與台鐵北迴線蘇澳支線間的蘇澳鎮立運動公園,原本地勢低窪,逢大雨必淹,加上運動設施規畫不當,使用率低且雜草叢生,近乎荒廢;5年前,鎮公所向中央提出「運動公園更生計畫」,耗費6000萬元。
爭取到經費後,鎮公所以新馬港區大排拓寬挖除的土方,墊高低窪地基,節省土方開銷,也解決淹水問題;除原有游泳池,還增設符合國際標準的直排輪場、慢速壘球場、網球場與籃球場。
「這麼好的場地,讓大家都願意出來運動!」鎮長林騰煌表示,公園中央有1個六角形的地景裝飾,其中一面刻有蘇澳鎮立運動公園8個大字,其他5面恰好就是5個運動設施的方向,各刻上運動圖騰。林認為,辦比賽是讓大家都知道運動公園啟用的最好方式,因此1次就舉辦5項賽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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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當冤大頭/買到瑕疵屋想解約 別急著想提告


記者蔡佩蓉/採訪報導
進入後實價登錄時代,房屋買賣遇到糾紛,一定得多停看聽!許多民眾遇到「瑕疵屋」如凶宅、海砂屋、漏水屋,大多想解除合約,不過,民眾要了解房屋是「物」本身瑕疵或屬於「權利」瑕疵,更要切記,一旦遇到買賣糾紛,最好先找消保官,才以機會解除合約。
民眾買到瑕疵屋,最好先找消保會調解。(圖/好房資料中心)
現代人遇到購屋糾紛,除了申請調地政局、消保會調解,往往最後都會以民事提起訴訟,不過,地政士公會全聯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提醒,大多民眾都希望買到瑕疵屋可以解約退款,但一定要切記,一旦遇到買賣糾紛,千萬別急著想提告,透過消保會調解,才比較有機會解約。
所謂「物」的瑕疵,就是房屋本身的問題,如漏水、龜裂、凶宅等,民眾若買到房屋遇到此類問題,恐怕都難以解除合約,只能以減少價金解決買賣糾紛。
而「權利」瑕疵,代表租賃權、抵押權等,例如購買房屋後才得知房屋有其他人承租,或買屋後才知房屋占用鄰地等狀況,以上狀況解除契約的機率較高。
民眾買到凶宅恐怕也只能「減少價金」,而不能解除合約,最好先上凶宅網查詢,或至附近派出所、里長詢問是否為事故屋,產權必須調查清楚。
王進祥說,買房是大事,一旦遇到糾紛,由消保官介入排解,比較容易有機會解除合約,一旦進入訴訟程序,要解約的機率很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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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當冤大頭/訂金、定金有差嗎?要留意特別條款


記者蔡佩蓉/採訪報導
購買房屋時,代表雙方同意成交的「定金」跟「訂金」,在法律上有沒有差別?有些法務專家解釋「訂金」代表預訂款,而「定金」才有具《民法》保障,不過律師認為,基本上訂金或定金,都受《民法》保障,購與銷售端談妥的「特別條款」及契約內容遠比定義重要。
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陳世杰表示,「定金」以字面上解釋就代表「預定」、「確定」的價金,並視同買賣契約成立,至於「訂金」可能只是建案銷售業者創造的詞彙,將「訂金」解釋為「房屋土地訂購預約金」,作為預收的價金,有人解釋是要規避《民法》責任。
專家認為,不管是訂金或定金都受到《民法》保障
都受《民法》保障
不過,陳世杰有不同解釋,不管訂金或定金都應該受到《民法》248及249條保障,只是若在付「訂金」時,要留意有沒有特別條款,讓銷售業者可以反悔不賣屋。
尤其銷售建案在房市多頭時期,建商為了賣更高價格,可能會反悔不賣屋,市場上就曾出現民眾認為已經付了「訂金」,但建商反悔不賣,理當是違約,必須付出違約金,銷售業者卻解釋,訂金只是預付款,不是契約的一部份。
注意特別條款
其實,「訂金」與「定金」在市場運作的潛規則,的確有所不同。永慶代銷協理何彥煒解釋,「定金」比較常出現在仲介市場,並且是先由1筆所謂議價的「斡旋金」,買賣雙方同意價金時,進而轉為「定金」,這筆「定金」只要買賣任何一方反悔都違約,須賠償違約金。
不過,買新成屋、預售屋時,銷售業者習慣使用「訂金」,通常「小訂」僅代表預約性質,金額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,也俗稱「紅單」,民眾若不買金額可全額退還;至於「訂金」等於是填寫完成訂購單,代表確定要購買哪1戶,正常情況買方、建商都不能反悔。
只是何彥煒指出,民眾填寫訂購單時,通常銷售業者會額外加上「特別條款」註明:「本戶價格須建設公司同意,若不同意則原金無息退還」。通常在房市多頭、建案熱銷時,剩餘的精華戶,建商會希望價格拉高,較容易發生建商反悔不賣,而這樣的「特別條款」更行之多年。
陳世杰提醒購屋民眾,訂金或定金都受《民法》保障,只是民眾要特別留意契約內容及有沒有特別條款,往往是這些條件,才會讓建商反悔不賣屋也不用賠償違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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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當冤大頭/隱瞞房屋漏水資訊 屋主自己負責


記者蔡佩蓉/採訪報導
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?屋齡30年左右的房屋,佔中古市場成交主力,買中古屋衍伸出來的糾紛,以房屋漏水比重非常高。如果眾買到漏水屋,到底該向誰求償?專家指出,購屋後才發現漏水,民眾可依《民法》354條,瑕疵擔保請求減少價金或解約。
不管屋主有沒有刻意隱瞞漏水事實,一旦簽約成交,大多漏水糾紛可向屋主求償減少價金及修繕價金,嚴重可解約,但大多法院判則是以減少價金居多,此民眾購屋前一定要多觀察房屋有沒有漏水。
買到漏水屋可向屋主及仲介求償。(圖/蔡佩蓉)
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表示,例如可觀察天花板梁柱、垂直角度有沒有水漬、窗戶邊緣有沒有滲水痕跡、牆面油漆有沒有剝落,尤其是陽台、廚房等外推處最容易漏水,需要特別留意。
還有一種漏水障眼法,就是房屋裝潢漂亮,短時間看屋時,難以觀察有沒有漏水,其實從牆壁外面也略可觀察端倪,包括陽台牆面是否過於潮濕、外牆是不是有些地方有色差等。
東森房屋法務部經理周秉瀛表示,民眾看屋時要留意是否「不動產現況說明書」有否勾選「漏水」,如果屋主知情卻無告知,就是違約。一般來說,漏水屋屬於房屋瑕疵,可依《民法》354條減少價金或解約。
針對仲介則可依據《民法》567條,居間人不履行調查義務進而求償。現在坊間仲介如永慶房屋、信義房屋、中信房屋、太平洋房屋都有針對房屋漏水做保固,但各家負擔修繕金額及修繕範圍不盡相同,簽約前民眾要特別留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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